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大学涉外合作协议审核与签署流程,特依据《江苏大学合同管理办法》(江大校〔2023〕245号),并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校级涉外合作协议审核流程。
一、基本步骤
1. 二级单位按要求填写《江苏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协议基本信息表》,准备协议书中、英文文本等相关材料;
2. 二级单位领导审核后通过OA系统(综合门户/企业微信/微信)提交;
3. 根据协议内容,由国际处相关科室审核,并经分管副处长和处长审核通过;
4. 国际处视情况发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及法务办等部门征询意见;
5. 校领导审核;
6. 双方签字、盖章;
7. 协议书签署后,需扫描归档,原件交国际处留存。
二、流程图
三、注意事项
1. 《江苏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协议基本信息表》内容须填写完整,不得有遗漏;
2. 一般情况,协议书需签署中、英文两个版本。若只签署外文版,也须提交中文版本的对照版;
3. 上传提交路径:
(1)综合门户-协同办公系统-网上办事-用印申请-行政类用印签字(其他)申请,
(2)企业微信-协同办公-新建流程-用印申请-行政类用印签字(其它)申请,
(3)微信-江苏大学-B.协同办公平台-新建流程-用印申请-行政类用印签字(其它)申请;
4. 用印申请的“申请事由”请用关键词描述;
5. 特别重大合同、重大合同、不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且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的,需报学校法律事务部复核,并履行江苏大学合同审核手续;
6. 未尽事宜可联系相关业务科室。
四、附件
附件1:江苏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协议基本信息表
附件2:江苏大学合作谅解备忘录模板(中英文)
附件【附件1:江苏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协议基本信息表.docx】
附件【附件2:江苏大学合作谅解备忘录模板(中英文).docx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