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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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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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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国际会议指我校举(承)办,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的会议、论坛、研讨会等,举办线上国际会议也需履行报批程序。

2.申请时间:申报举(承)办国际会议或海峡两岸暨香港、澳门地区论坛,原则上应至少提前3个月由举(承)办学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;外国学者在10人以下(不含10人)的,提前1个月报送学校审批;会议总人数在400人及以上的,原则上应提前1年提出申请。

3.会议总结:举办单位应在会后1个月内提交会议举办情况总结(主管领导签字、加盖学院/科研单位公章)及相关照片、会议手册等留存材料。

4.申请和总结材料纸质版请按要求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外专科(会议中心208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gjcwzk@ujs.edu.cn。

5.会议经费预算需符合财政部《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5〕371号)(附件)文件要求。

6.联系人:支老师,电话:88792798。

附件: 《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》财行〔2015〕371号.doc



附件【《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》财行〔2015〕371号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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